小型农田水利工程
发布时间: 2015-05-18
根据《山东省农田水利管理办法》(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1号)规定,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包括以下几种:
(1)1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池、水窖、塘坝等蓄水工程;
(2)灌溉机井和装机1000千瓦以下的小型灌溉泵站、排水泵站;
(3)流量1m3/s以下的引水堰闸、灌排渠系、输水管道、高效节水灌溉工程。